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生产塑料制品*吨建设项目 | (略) | 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访贤工业园 | 企业现有已建项目年生产各型号橡胶垫*只项目,现拟新增投资*元,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扩建新增塑料制品生产线,新增年产塑料(TPE、PP和PE)制品*t/a;同时,对现有橡胶生产线仅调整厂区布局,其原审批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使用量、生产设备、产能规模等均不发生变化。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 现有项目在布局调整后,橡胶炼胶硫化生产废气经封闭作业、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后15m高空排放;扩建项目新增TPE混料废气经封闭作业、集气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5)后15m高空排放;扩建项目新增热压成型废气经封闭作业、集气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新增注塑挤出废气经封闭作业、集气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略) 木业、漆包线及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臭气限值要求后分别于15m高空排放;加强厂区车间封闭和集气收集措施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 全厂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少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纳管送至长兴 (略) 综合处理。企业访贤工业园厂区内仅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 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存放场地采取防渗漏措施,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其中,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硅油、矿物油桶、含油抹布、油刷、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区和生产车间平面布局,提高车间封闭作业隔声效果,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2 | 长兴县西川电炉耐火厂年产1600吨特种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 长兴县西川电炉耐火厂 | 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 | 本项目总投资*元,选址于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租用 (略) 闲置厂房660平方米作为项目营业场所,并计划新购置液压机、高速行星搅拌机、智能燃控高温梭式窑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1600吨特种耐火材料的生产规模;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原料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限值要求,颗粒物达到《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 号)中的附件5的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管至长兴 (略) 处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次品、废布袋(含粉尘)、废模具、收集的原料粉尘、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由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液压油废包装桶以及含油污废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减振措施,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
3 | 浙江霖泽新 (略) 年产*吨新材料装备制造建设项目 | 浙江霖泽新 (略) | 长兴县煤山镇山鹰大道18-1号 | 本项目总投资*元,租赁长兴 (略) 闲置厂房2300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拟购置全自 (略) 机、全自动调直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吨新材料装备制造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后纳管至长兴 (略) 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边角料、次品收集后委外综合利用;废皂化液、皂化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沾染皂化液的金属废渣、含油污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3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