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日我局拟对合江废金属破碎尾料综合利用项目、S554合江县荔江至凤鸣段改建工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唐烯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合江县符阳 (略) 2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合江废金属破碎尾料综合利用项目 | (略) 合江县临港街道产城大道三段189号 | 合江县 (略) | 四川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4.*元,占总投资的4.0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略) (略) (略) 合江县临港街道产城大道三段189号已建空置厂房进行生产,新增废金属破碎尾料综合利用生产线1条,以及辅助、储运、公用、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综合利用废金属破碎尾料3000吨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渣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 (略) 系统设置,防止废水进入雨水排放系统。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转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外排。营运期,循环利用后的生产废水转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装卸,及时洒水降尘、清扫和冲洗,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营运期,通过安装喷淋设施、加强通风、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减轻大气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通过加强管理和绿化,生产车间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选用先进低噪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防止噪声扰民。 4、建立健全并落实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和处理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规范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5、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项目生产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贮存库等必须做好防腐蚀、防渗漏处理,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按事故风险防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运行工作,全面做好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保证环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和环保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和措施进行完善,确保达标排放和不扰民,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2 | S554合江县荔江至凤鸣段改建工程 | (略) 合江县凤鸣镇、荔江镇 | 合江县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四川尚阳 (略) | 项目总投资7925.*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08%。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线全长6.689公里( (略) ),以及绿化、临时、环保等配套工程。 | 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项目区雨水排泄系统和污水收集系统等公用设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营运期,定期检查、 (略) 沿线排水系统, (略) 绿化带应合理施肥、喷洒农药,避免过度施肥、用药对地表水产生污染。 2、施工期,强化管理,施工现场应按照规范要求修建围挡和防尘垫,合理布设施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及时洒水降尘,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营运期,通过加强车辆管理、沿线绿化、道路清扫等措施减轻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载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高噪声设施周围设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营运期,通过加强管理,合理设置减速带和禁鸣、限速标志,加强绿化, (略) 维修养护等措施,减少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加强工程弃渣以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可回收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转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合法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道路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严禁将废水直接灌入土壤,做好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围堰、废水收集系统等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防治措施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和要求,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路基开挖中应妥善保存挖取的表土、耕作层等,以便施工后期用于施工 (略) 两侧的植被恢复;对边坡周围应修建雨水截洪沟、对回填土堡坎应先保后填,对临时弃土堆场应建临时挡土墙,先挡后堆,防止产生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加强对施工单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尽快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工程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尽快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并加强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营运期通过地面绿化和硬化工程,控制水土流失。 7、按事故风险防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工作,全面做好施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保证环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和环保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和措施进行完善,确保达标排放和不扰民,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