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科字〔2024〕250号
各有关单位:
(略) 医学科技进步,提高防病治病水平,更好地满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需求, (略) (略) (略) 卫生健康委联 (略) “科技+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根据《 (略) “科技+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洪科规字〔2024〕8号),现将20 (略) “科技+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能够为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条件保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医疗卫生技术和产业政策,以及申报指南重点支持领域;
2.项目属于本行业 (略) 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好、社会或经济效益明显的应用研究;
3.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4.申报单位需要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合理的投资结构,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5.项目负责人是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人员,具有相关研究领域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二)项目限制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8 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不设职称要求。
3.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同一年度只 (略) 级科技计划项目。
4.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含变换名称但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5.近5年内无严 (略) 罚或违法记录,在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经费
卫生科技专项以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经费资助情况分为计划项目和引导项目,计划项目数量原则上控制在立项总量的20%以下。
计划 (略) 卫生健康委出资,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选取,单个项目经费支持强度为#元,采取前资助的方式一次性拨付,单位配套资金与资助资金不低于2:1配比。
引导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每个项目经费不低于#元。
四、项目数量
卫生科技专项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指标分配情况详见附件。项目鼓励青年科技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青年项目申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量的30%。
五、支持方向
项目坚持“四个面向”,聚焦科研项目培育, (略) 卫生健康实际,支持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药学、预防医学等领域的创新研究。
(一)慢病防治的关键技术研究。肿瘤的早期筛查、精准诊断、规范化治疗、特效药物等关键技术研究;基于分子医学、基因组、蛋白质组学等新技术的肿瘤个体化诊疗研究。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精神疾病和肾脏疾病等重大慢病的诊疗关键技术、规范化诊疗方案及流行病学研究;体重管理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改善关键技术研究。
(二)新型药物与健康服务技术及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围绕生物医药技术、新型药物、检验检测试剂、高端制剂、新辅料研发、健康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研究。围绕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协同医疗、智慧医疗、个性化健康服务以及医学应急救援等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应用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展疾病辅助诊断、辅助治疗、辅助决策研究。放射性药物的研发与应用。
(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分析和评价。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诊断技术和综合治疗方案、预防与干预技术、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安全保障、血液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技术和策略研究。鼓励运用中医药理论开展重大疫病防控等科学研究。
(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研究。围绕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残疾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模式及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支持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综合策略研究;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研究;职业健康前沿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影响居民健康、期望寿命的常见多发疾病发病机制和防治关键技术及产品研究。
(五)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干细胞治疗、再生医学、基因治疗、免疫治疗、微生物组、新型治疗、生物安全等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及临床应用。生命组学技术、基因操作技术、医学人工智能技术、新型检测与成像技术、疾病早期发现技术、微创/无创治疗技术、纳米技术、诊疗装备和生物医用材料产品研发技术等前沿技术协同研究等。围绕免疫、代谢、个体发育、衰老调控、脑科学以及心理健康和环境与健康等方面应用基础研究。新型药物作用靶点研究,开发病原微生物精准鉴定和疾病诊断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六)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与中药科技创新攻关研究。中医类重点支持中医药防治重大疾 (略) 常见病的方案优化及循证研究;中医治未病研究;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难治性疾病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案优化及循证研究;中医特色诊疗技术规范化应用研究;学术流派、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研究;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中医医疗服务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中药类重点支持中药复方制剂新药开发,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开发,中药饮片规范化炮制、中药标准提取物、中药活性成分提取分离、中药毒性成分分析、利用及存效去毒、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研究; (略) 道地、特色或珍稀濒危药用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技术研究。
(七)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健康江西建设政策及健康促 (略) 径研究。人口老龄化对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与对策研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机制研究。 (略) 管理制度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研究。护理服务与护理管理研究。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研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研究。
六、其他事项
(一)遵守医学研究伦理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涉及人体的研究内容,应符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
(二)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原则。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医学科研活动应遵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规定。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严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生物安全的研究内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相关规定。
(四)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五)涉及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应严格遵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6号)的相关要求规定。
七、申报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 (略) “科技+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三)单位推荐函(附推荐清单);
(四)资金承诺书;
(五)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八、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 (略) (略) ,进入“ (略)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二)审核受理。市卫生健康委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 (略) 上在线审核受理。
(三)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人申报、及单位推荐审核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17时。
2.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7时。
九、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略) 卫生健康委科教科 0791-#
2.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技术咨询联络方式:
(略) 科技成果 (略) 科
联系人:刘稳 0791-#
附件: (略) “科技+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指标分配表
(略) (略) ??????????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略) “科技+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
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申报指标(项) |
1 | (略) (略) | 21 |
2 | (略) (略) ( (略) 区) | 15 |
3 | (略) (略) | 24 |
4 | (略) | 14 |
5 | (略) (略) ( (略) 区) | 11 |
6 | (略) | 5 |
7 | (略) (略) | 8 |
8 | (略) 精神卫生中心 | 4 |
9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7 |
10 | (略) 中心血站 | 2 |
11 | (略) 急救中心 | 2 |
12 | (略) 卫校 | 2 |
13 | 南 (略) | 4 |
14 | (略) (略) | 4 |
15 | (略) | 各2 |
关于发布2025年度南昌市“科技+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洪科字〔2024〕250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