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产权告字( * ) * 号
受委托, (略) (略) 拟对 (略) 省国 (略) (略) 持 (略) 省冶金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 * % (略) 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 * 万元人民币。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略) 省冶金 (略) 成立于 *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佰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 (略) 市黄河路 * 号,经营范围为冶金建材用工业生产资料(专营商品除外),金属材料,汽车(限商用车及作业专用车),矿产品(国家限制矿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略) 经营或禁至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 * 来 * 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房屋租赁(按许可证)。冶金矿山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焦炭及其副产品,焦化产品; (略) 服务;仓库租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
* 、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
(略) 省国 (略) 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 * %股权;
自然人徐书振等 * 人合计持有标的企业 * %股权。
* 、 (略) (略) 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 (略) 为 (略) 决议通过,并经 (略) 省国 (略) 有限公司批准。
* 、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止 * 日,经 (略) 誉信 (略) 审计,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 * . * 万元,负债总额为4, * . *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 * . * 万元。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 (略) 为不存在法律、法规障碍的中国公民。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交易条件
1、 (略) 《 (略) 省冶金 (略) 股权转让方案》内容。
2、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存续的标的 (略) 与标的企业原职工签订的劳动服务合同。
3、承诺收购完成后,履行与转让标的企业有关的 * 切义务。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标的企业现股东徐书振享有且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交易价款 * 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能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则其原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 (略) 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 、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略) 刊登之日起 * 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 * 日 * 时。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期内向 (略) (略) 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 (略) (略) 交纳 * 万元受让保证金( (略) 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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