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集镇梁堰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略)
信息时间:2024-11-15 15:53
一、招标编号:HXJY(略)1
二、项目名称:徐集镇梁堰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 (略) (略) 徐集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略) (略) 徐集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略) (略) 徐集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徐集镇梁堰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对该工程为徐集镇梁堰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其中含河道清淤,土方回填及外运,新建预制块护坡,新建挡土墙、镇脚、压顶等,新建生态护坡,新建排水涵,新建3 (略)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九、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资金
十、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
十六、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六安-开标11室
十七、磋商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http://**)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略) 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投标人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
(3)平台咨询电话:(略)-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 (略) 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人是 (略) 系统下载磋商文 (略) 系统展示判断。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方式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 (略) (http://**) (略) 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解密(无需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 (略) (http://**) (略) 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 (略) (http://**) (略) 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
国有投资项目, 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5、本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磋商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略) (http://**)下载。
7、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6日前应以电子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5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 (略) (http://**)下载磋商公告、补充公告、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 (略) (略) (略) 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0、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
11、投标人在下载磋商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略)-5。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该项目无投标保证金。二十二、以工代赈项目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①本项目采用以工代赈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按国家和安徽省发展改革部门要求,需做到“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略)”,即通过实施该项目要切实带动项目所在地群众就业,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270.(略)元,用于给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该笔资金(不低于270.(略)元)将直接从成交人合同金额中扣除,由财政部门全部通过“一卡通”形式按月发放给务工群众,招标人和项目所在村组将全力配合施工企业组织当地群众务工(优先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助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等群体),并签订三方劳务协议,保障群众权益。
②本项目要严格及时发放劳务报酬。严禁施工单位拖欠克扣务工群众劳务报酬,严禁施工单位虚假用工等弄虚作假行为。施工单位应定期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并形成工资发放表(包括但不限于要建立群众务工签名台账、群众签名的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台账等),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村务公示栏和镇政府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 (略) 发改委复核签字确认后, (略) (略) 按程序发放。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施工单位应紧紧围绕用工总体目标,在成交后编制好用工计划。工程结束后,对用工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核对,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作为项目验收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监理单位将落实好用工情况监督,做好监理日志记录,适时进行分析,对偏离用工计划及时提醒,并书面报告招标人。招标人会定时对项目用工人员数量、务工人员构成进行检查,达不到计划要求时,立即约谈施工企业,督促整改。工程结束后,招标人对用工情况、劳务报酬情况将进行认真统计核对,作为验收重要参考。
③该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以工代赈要求,组织群众开展务工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让当地群众提高务工技能,务工技能培训要按月开展,每次培训要编制培训手册,培训群众要登记签名,培训要做到长期、有效开展。并根据务工群众不同需求可以现场教学培训。
④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工后,提供一定公益性岗位,促进群众多方面就业,公益性岗位工资要通过其他渠道支付,勿从本项目资金支付。
⑤严禁施工企业将机械费用和租用群众机械设备充当劳务发放报酬,也严禁施工企业将项目班子技术及管理人员工资充当劳务发放报酬。
⑥本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7号令)等国家及安徽省关于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
二十三、联系方式:
发包人: (略) (略) 徐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徐集镇街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曾所长
电 话:0564-(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建业大厦4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谭工
电 话:056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