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拟 (略) 公有住宅房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房产 (略) 翟营大街283号,河北城乡建 (略) 院内,共4套房屋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房号 | 户型 | 面积(㎡) | 价格(元/月) |
1 | 1-1-502 | 一室一厅 | 37.81 | 700 |
2 | 1-1-602 | 二室一厅 | 55.11 | 1100 |
3 | 1-2-502 | 一室一厅 | 37.81 | 700 |
4 | 1-3-602 | 二室一厅 | 55.11 | 1100 |
2、交房标准:
1)防盗门;2)室内门无破损;3)室内白色乳胶漆墙面;4)外窗为推拉式塑钢窗;5)厨房、卫生间墙(半)地砖或塑胶地面;6)室内瓷砖、木地板或塑胶地面;7)LED吸顶灯;8)陶瓷马桶、洗手盆、洗菜池上下水齐全;9)墙面开关、插座功能正常;10)下水管道无渗漏,保持通畅;11)给水管道阀门、龙头启闭正常,无渗漏。
注:无家具、家电、空调、热水器、天然气灶具。
二、招租用途
用于居住。
三、承租人条件
承租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国资、事业单位优先),个人必须有良好的征信。
四、招租约定
1、全部房屋按照“交房标准”出租,租赁期至2027年5月30日。
2、租赁押金为1个月房租,缴纳后方可入住。
3、租金收取:采取先收后用原则,每半年一次支付六个月租金。每次提前15个工作日支付。
4、招租方式:通过河北城乡建 (略) 发布“招租公告”,公开招租,以签订合同为准,先到先得。
5、租赁期满续租的,相同租金情况下,享有优先权。
五、报名事项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承诺房屋用途仅限于居住。
六、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31日起至招租完成。
地点: (略) (略) 31号,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办公楼114室
联系人:边老师 电话0311-#。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