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污油泥危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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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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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污油泥危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 黑 (略) 龙凤区龙凤镇刘 (略) 龙凤区鸿峰源废油处理厂 | (略) 龙凤区鸿峰源废油处理厂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305-*-04-P2-*,占地面积*m2,本次于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建设*吨/年含油污泥处理工艺的生产线。主体工程:项目新建1093.54m2减量化车间,内设2套减量化装置,包括油水分离罐、压滤机等设备以及两座钢结构加热搅拌池等。现有1613m2*类车间内新增2套热解析装置。新建1座*.1m3污油泥贮存池,1座256m3一级搅拌池,2座二级搅拌池(容积分别为363m3、358.5m3),1座555m3储水池,池体上方均设置钢结构罩棚。现有堆场部分区域进行防渗改造。建设2座20m3循环水池、2台凉水塔,设置1套锅炉软化水系统,办公厂房、配电室、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等依托现有工程。配套建设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地下水及土壤等污染防治设施。油田含油污泥处理工艺为:调质-均质-油水分离-热解析-出料。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材料严格管理,堆放场地进行遮盖。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热解析装置烟气:热解析装置烟气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现有水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不凝气通过水封后喷至低氮燃烧器内燃烧,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非*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蒸汽发生器烟气:蒸汽发生器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系统,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烟气中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污油泥贮存池、一级搅拌池、二级搅拌池上方设置钢结构罩棚,装置以及加热搅拌池设置在厂房内。热解析炉出料通过出渣装置将泥渣直接装进封闭式料斗内,泥渣储存在封闭堆场中。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管线、法兰和垫片,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厂房外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地面降尘。施工人员从附近村屯招募,不提供食堂和住宿,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减量化油水分离废水、热解析油水分离废水部分用作一级搅拌池调质,剩余废水拉运至油田生产企业联合站。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循环水排污用于泥渣出料过程洒水抑尘。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合理处置。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略) ,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污油泥贮存池、一级搅拌池、二级搅拌池池底和池壁,改造的堆场、储水池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要求。装置区、循环水池采取一般防渗,铺设100mm抗渗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C25,抗渗等级P6)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厂区其余位置水泥地面硬化,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依托已建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噪声源较高的固定设备采取隔声措施,泵等高发声设备基础加减震装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从附近村屯招募,不提供食堂和住宿,施工期无生活垃圾产生。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运营期,水封罐底泥、储罐区储油罐底泥、污水池底泥、喷淋塔底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进入现有工程非油田含油污泥生产线进行处置。油田含油污泥处理后的泥渣应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 3104-2022)求。泥渣需按批次进行检测,满足标准后返回油田生产企业,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 (略) 和井场建设、 (略) 、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不满足标准的回到系统前端继续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设计上充分考虑总图、选址、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消防和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境风险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防止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排出厂外。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收集到事故水池,待事故结束后再处理。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视频监控应覆盖完整生产过程、产废环节及主要储存 (略) (略) 。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