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04-29 17: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甘交所集团交易服务费的,甘交所集团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5.签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仟元整(¥*),签约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04-29 17: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签约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扣除该受让方的全额签约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的。 (3)《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HSE安全风险保证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