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 (略) :
你司提交的垫江工业园区春花支路新建道路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48-01-*)和《垫江工业园区春花支路新建道路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垫江工业园区春花支路新建道路工程(二期)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路线起于盘龙路一期,止于桂东大道南段,呈东西走向,实施长度491m, (略) 次干路,标准路幅宽度24m。工程占地总计2.97hm2,其中,永久占地1.19hm2,临时占地1.78hm2。
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建设期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7.60万m3,回填量9.14万m3,借方5.22万m3,弃方3.68万m3。
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弃方3.68万m3运往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场位于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内,之间有桂东大道南段相连,距离项目区约2.1km。该项目在《重庆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澄溪组团、城北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21年4月编制)评价范围内,水土保持责任单位为垫 (略) ,消纳场于2022年底建成,消纳场总占地面积约13.273hm2,设计容量46.732万m3,消纳场设计接收范畴为重庆垫江县工业园区内非污染场地和地块开挖与建筑施工、拆除过程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废旧混凝土、碎砖瓦。春花支路(二期)产生的弃渣属接收的范围内,项目施工单位重庆 (略) 与垫 (略) 关于春花支路(二期)产生弃渣接收达成一致协议,并领取了相关申请表,缴纳了相应金额,项目不单独设立弃土场。
项目建设期所需借方5.22万m3,借方来源于垫 (略) 负责的垫江县高新区综合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县城组团O02-08地块场平)产生的弃土,根据其设计方案,该项目经过土方平衡后仍然会产生弃方约94.76万m3,满足借方需求,垫江县高新区综合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内,在该项目在重庆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澄溪组团、城北组团)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的评价范围内,水土保持责任单位为垫 (略) ,已于2021年5月12 (略) 水利局关于《重庆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澄溪组团、城北组团)区域水土保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2021〕37号),春花支路(二期)与垫江县高新区综合物流产业园之间有南阳大道相连,距离项目区约2.5km,该项目于2022年动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重庆 (略) 已与垫 (略) 关于春花支路(二期)借土达成一致协议,项目不单独设立取土场。
项目建设期工期为2023年2月至 2025年1月,总工期24个月。
本方案编报性质为补办方案。项目总投资4603.1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费用为2813.95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9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46.3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05.5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40.80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1.18万元,植物措施费41.07万元,临时措施费3.31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84万元,植物措施费0.51万元,监测措施费4.55万元,临时措施费17.18万元,独立费用9.50万元,基本预备费2.0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1518.4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由县水保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附件:1.垫江工业园区春花支路新建道路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垫江工业园区春花支路新建道路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
垫江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
垫江工业园区春花支路新建道路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垫江工业园区春花支路新建道路工程(二期)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略) (市、区) | (略) | (略) 或个数 | 一 | 涉及县或个数 | 垫江县 | |||
项目规模 | 道路全长535.330m,本次实施长度491m | 总投资(万元) | 4603.19 | 土建投资(万元) | 2813.95 | |||
动工时间 | 2023年2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1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2.97 | 永久占地(hm2) | 1.19 | 临时占地(hm2) | 1.78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7.60 | 9.14 | 5.22 | 3.68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浅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2.97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347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210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 及工程量 | 防治区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设: 人行道透水砖3543m2,雨水管1120m,浆砌MU30片石截排水沟296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9万m3,表土回覆0.07万m3, | 主设:行道树150株,喷播植草护坡1544m2,三维网植草护坡9000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54hm2。 | 主设:DN400临时排水管159m(已实施),DN2000临时雨水管50m。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50m,沉砂池1座,防雨布覆盖7000m2。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0.02万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09hm2。 | 主设:车辆清洗站一座。 |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05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42m,沉砂池1座,防雨布覆盖650m2,填土编织袋挡墙83m。 | ||||||
投资(万元) | 主设:61.18;新增2.84 | 主设:41.07;新增:0.51 | 主设3.31;新增:17.18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46.36(新增40.80) | 独立费用(万元) | 9.50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4.55 | 补偿费(万元) | 4.15 | |||
方案编制单位 | (略) | 建设单位 | 垫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张 坤 | 法定代表人 | 周川 | |||||
地址 | (略) 江北区龙湖源著天街20栋20层 | 地址 | 重庆垫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管委会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波/151****3795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老师/187****266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垫江工业园区春花支路新建道路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0月17日, (略) 垫江县水利局委托,北京林淼 (略) 组织专家对《垫江工业园区春花支路新建道路工程(二期)(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函审。专家组成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根据“渝水办水保〔2019〕5号”和“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10月31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组咨询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9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建设类项目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本工程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路线起于盘龙路一期,止于桂东大道南段,呈东西走向,实施长度491m, (略) 次干路,标准路幅宽度24m。工程占地总计2.97hm2,其中,永久占地1.19hm2,临时占地1.78hm2。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7.60万m3,回填量9.14万m3,借方5.22万m3,弃方3.68万m3。工程总工期为24个月,已于2023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1月完工。总投资4603.1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2813.95万元。
(二)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阐述较清楚。
(四)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项目建设共扰动地表面积2.97hm2,毁植被面积0.40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347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10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和表土堆放场防治区3个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主体工程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对未扰动桩段范围可表土剥离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集中堆放于表土堆放场,整个桩段路基开挖前实施坡顶永久截水沟,路基填筑前铺设横向临时排水管,路基碾压后及时进行雨水管网的铺设,遇降雨对裸露边坡、地表、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覆盖,在K0+290-K0+455桩段左侧新增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施工后期,人行道铺设透水砖,栽植行道树,路基边坡实施喷播植草或三维网植草防护,边坡线与红线间扰动区域回填表土后撒播草籽。
2.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单位已在出入口修建了车辆清洗站一座,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并撒播草籽绿化。
3.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表土堆放前,沿表土堆放场周边布置编织土袋临时拦挡,表土堆放场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砂池,临时排水沟出口顺接周边排水系统。表土堆放期间,在堆土表面采取防雨布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对该区撒播草籽绿化。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前应编制监测实施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要求。
(二)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46.3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措施水土保持投资105.56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40.80万元。
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1.18万元,植物措施费41.07万元,临时措施费3.31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84万元,植物措施费0.51万元,监测措施费4.55万元,临时措施费17.18万元,独立费用9.50万元,基本预备费2.0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同意该方案报告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