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平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转来的《关于给予重 (略) 平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岗位设置方案的函》(贺平综执函〔2024〕2号)收悉。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自治区人社厅工信委 国土厅 环保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 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事业单位设置机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89号)和《 (略) 平桂区委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 (略) 平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贺平编发〔2024〕61号)精神,结合人员结构实际,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重新调整岗位设置方案,请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进行岗位聘任管理工作。
附件:平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单
(略) 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编号:贺平岗位核*
平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单
(略) 平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自治区人社厅工信委 国土厅 环保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 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事业单位设置机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89号)和《 (略) 平桂区委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 (略) 平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贺平编发〔2024〕61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将你局所属事业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区路灯管理所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如下(见附表):
单位岗 位总量 | 类别 | 管理岗位 | 专业技术岗位 | 工勤技能岗位 | 合计 | ||||||||||||||||||||||||||
比例 | 49.15% | 38.98% | 11.86% | 100% | |||||||||||||||||||||||||||
数量 | 29 | 23 | 7 | 59 | |||||||||||||||||||||||||||
管理岗位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
数量 | 2 | 27 | |||||||||||||||||||||||||||||
专业技术岗位 | 等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
数量 | 1 | 1 | 3 | 4 | 4 | 5 | 5 | ||||||||||||||||||||||||
工勤技能岗位 | 等级 | 技术工 | 普通工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数量 | 1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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