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 (略) 焚化炉热值回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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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焚化炉热值回收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金湾区南水镇高栏港经济 (略) 251号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通过对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进行改造,增加苯酐蒸馏残液进入现有回转窑焚烧炉焚烧,并改进原有的富马酸废液进料工艺。项目技改后设计最大处理能力(220kg/h固废和880kg/h废液)不变,年处理危废量由原来的3000t,扩大至4200t。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书。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书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锅炉定期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定期废水、实验室容器清洗废水,设备循环冷却装置定期排水。废气:危废暂存废气、进料预处理环节废气、焚烧废气。噪声:空压机、引风机、除尘器、泵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焚烧残渣、废耐火材料,烟气/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飞灰、废滤袋、碱液循环水池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废液废渣,废抹布手套、废机油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3月4日至3月1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