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公安局办案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县公安局办案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对采购文件中台式机参数:服务 原厂提供三年上门服务,需提供制造厂商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更正为服务 原厂提供三年上门服务,需提供制造厂商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商公章;台式机参数:提供所投产品的参数确认函、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加盖公章。更正为提供所投产品的参数确认函、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加盖厂商公章。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7日 12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 (略) 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12号朝阳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地址: 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珑元酒店南侧
联系方式: 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静
电话: 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