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两违拆除”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芗城区人民政府石亭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芗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11:1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艳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芗城区人民政府石亭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漳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前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ZD[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两违拆除”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1: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
设备投入情况1 | 3.0000 | 投标人具有自有多功能扬尘车(雾炮车)的得1分,具有挖掘机120型及以上的得1分,具有20T及以上吊车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自有的购买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修改为:
设备投入情况1 | 3.0000 | 投标人具有自有多功能扬尘车(雾炮车)的得1分,具有20T及以上吊车的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自有的购买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投标人具有挖掘机120型及以上的得1分,满分1分。需提供自有的购买发票及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本项满分3分。 |
事项2: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
设备投入情况3 | 1.0000 | 投标人具有液压动力站12匹及以上+液压破粹镐型号180及以上的得1分,需提供自有的购买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修改为:
设备投入情况3 | 1.0000 | 投标人具有液压动力站12匹及以上+液压破粹镐型号180及以上的得1分,需提供自有的购买发票及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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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芗城区人民政府石亭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 (略)
地址:前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艳玲
电话:*
漳州 (略)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