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5月 (略) (略) 官网发布的《 (略) (略) 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我院按照公开招聘程序于6月7日完成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于6月20日进行了专业理论笔试,于6月27日进行了面试,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4:6加权。所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4年7月4日。
(二)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8: (略) (略) 人事科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时须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需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4.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 (略) 负责收取。
3.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 (略) 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请所有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5.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察
请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 (略) 人事科领取考察表,签订招聘意向书。
考试咨询电话:* *
举报或投诉电话: (略) (略) 纪检监察室:*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略) (略)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