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面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进行公开询价,现欢迎具有资质的检定、校准机构参加本项目活动。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
二、项目类型: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询价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
四、项目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为项目询价,具体详见本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五、检测项目
六、检定、校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内容,且均在有效期内;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4、国家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及附件。
5、现场检定、校准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计量专业项目类别)
6、检定、校准使用的设备应当经过具有资质的国家法定的计量机构检定,检定证书(复印件)应当作为检测报告的必要附件,检测数据应真实、完整、有效及可追溯。
7、检测机构有对检定、校准项目检测、评价、偏差处理和预防措施等。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9、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检验检测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检验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检验检测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检验检测机构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检验检测机构近三年(2021年1月起至今)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计量检定、校准资格,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计量检定、校准人员相应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3、具有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报价单及报价单位近3年的征信查询报告。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5、报名时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如不符合要求, (略) 投标。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询价是采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进行的公开询价,具体检定、校准数量以实际检定、校准数量为准。
九、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方式:递交书面文件形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海勃湾滨河区神华街19号
联系人:采供科 王女士*、0473-*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
二、项目类型: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询价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
四、项目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为项目询价,具体详见本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五、检测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标准 | 备注 |
1 | 玻璃液体温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130-2011《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 |
2 | 温湿度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 |
3 | 电子温湿度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076-2020《数字式温湿度计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4 | 医用冷藏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5 | 医用冷藏冷冻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6 | 医用超低温保存箱(-20℃、-40℃、-8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676-2017无源医用冷藏箱温度参数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7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8 | 三气培养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9 | 超级恒温水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030-2010《温度校准用恒温槽技术性能测试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10 | 三用恒温水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11 | 数码恒温解冻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12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13 | 试剂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101-2019《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14 | 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1078-2012医用数字摄影(CR、DR)系统X射线辐射源(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 |
15 | 医用诊断X射线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1078-2012医用数字摄影(CR、DR)系统X射线辐射源(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 |
16 | 乳腺X射线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145-2017医用乳腺X射线辐射源(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 |
17 | 全景X射线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1101-2014 医用诊断全景牙科X射线辐射源 (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 |
18 | 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1078-2012医用数字摄影(CR、DR)系统X射线辐射源(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 |
19 | 全自动血液血细胞分析仪(三分类、五分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714-2012 血细胞分析仪 (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 |
20 | 彩色超声诊断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639-1998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 |
21 | 呼吸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234-2018呼吸机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22 | 麻醉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234-2018呼吸机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23 | 输液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259-2018医用注射泵和输液泵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24 | 注射泵(单通道、双通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259-2018医用注射泵和输液泵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25 | 除颤监护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149-2014心脏除颤器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26 | 除颤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149-2014心脏除颤器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27 | 高频电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217-2009高频电刀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28 | 婴儿培养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260-2010婴儿培养箱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29 | 新生儿黄疸治疗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260-2010婴儿培养箱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30 | 尿液分析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规范 JJF 1129-2005尿液分析仪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31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720-2018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32 | 浮标氧气吸入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913-2015浮标式氧气吸入器检定规程(出具校准证书) | |
33 | 牙片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F 774-2004《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 | |
34 | 离心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2004-2022《医用离心机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35 | 高速离心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2004-2022《医用离心机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36 | 超声骨强度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649-2017《超声骨密度仪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 |
37 | 体重秤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计量检定规程 JJG(蒙)071-2024《自动检重秤检定规程》(出具检定证书) | |
38 | 电子婴儿秤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计量检定规程 JJG(蒙)071-2024《自动检重秤检定规程》(出具检定证书) | |
39 | 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计量检定规程JJG(蒙)027-2017《医用磁共振成像(MRI)系统》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 |
40 | 电子天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 G1036-2022《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 |
41 | 砝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99-2022《砝码检定规程》 | |
等………… | …………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内容,且均在有效期内;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4、国家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及附件。
5、现场检定、校准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计量专业项目类别)
6、检定、校准使用的设备应当经过具有资质的国家法定的计量机构检定,检定证书(复印件)应当作为检测报告的必要附件,检测数据应真实、完整、有效及可追溯。
7、检测机构有对检定、校准项目检测、评价、偏差处理和预防措施等。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9、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检验检测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检验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检验检测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检验检测机构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检验检测机构近三年(2021年1月起至今)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计量检定、校准资格,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计量检定、校准人员相应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3、具有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报价单及报价单位近3年的征信查询报告。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5、报名时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如不符合要求, (略) 投标。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询价是采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进行的公开询价,具体检定、校准数量以实际检定、校准数量为准。
九、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方式:递交书面文件形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海勃湾滨河区神华街19号
联系人:采供科 王女士*、0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