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建字第*GG*号
发证机关: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发证日期:2024年7月12日
建设单位(个人):南澳县总工会(项目主管单位:南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项目实施单位:南澳县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南澳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二阶段
建设位置: (略) 南澳县后 (略)
建设规模:新建1栋5层游客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333.3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248.97㎡,不计容建筑面积84.36㎡),容积率1.4,建筑高度21.25米,绿地率20.62%,绿地面积330.98㎡,建筑基底面积483.15㎡,建筑密度30.1%。
特此公告。
附件:
南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