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对外出售车库的公告
(略) (略) (略) (略) 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委托,对该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出售。
出售人承诺本次出售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售基本情况
(一)出售人: (略) (略) 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二)出售的简介:本次出售标的物 (略) 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闲置车库,闲置车库落位于桥西大街101劳教所2号综合楼南5号车库、9号车库,车库内有供电及余热。拟出售具体情况如下:
出售标的名称 | 出售标的地理位置 | 面积 (㎡) | 金额(元) | 竞价 保证金 (元) | 竞价步长(元) |
标的1:桥西大街101劳教所2号综合楼南5号车库 | 桥西大街101劳教所2号综合楼 | 20.55 | (略).00 | 5000.00 | 1000.00 |
标的2:桥西大街101劳教所2号综合楼南9号车库 | 桥西大街101劳教所2号综合楼 | 24.66 | (略) | 5000.00 | 1000.00 |
(三)特别说明:
1、本次出售的车库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办证面积为准。
二、车库出售要求
1、车库出售后的电、余热恢复(已办理停热)及维修费等费用均由购买方负责。
2、该车库由于未办证,首先需要办理到社保中心户上,再由社保中心过户到购买者户上,2次办证所需费用均由购买方承担。其中:5号车库面积20.55m2,9号车库面积24.66m2。
3、意向购买人应在车库出售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出售车库,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出售车库相关情况向出售人咨询,相关疑问须在车库出售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与竞售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出售面积并认可出售车库的现状及出售要求,出 (略) (略) 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三、意向购买人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购买。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4年11月 5日8:30时起至2024年12月 2日17:30时止。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 5日8:30时起至2024年12月 2 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地 点:桥西大街101劳教所2号综合楼南5号车库、9号车库。
联系人:刘超
电 话:(略)
五、购买人确定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购买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购买人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购买人确定为购买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购买人报名登记,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购买人。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 12 月 3 日
标的1 | 9:00 |
标的2 |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9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
六、购买保证金的 (略) 置
(一)意向购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略) 指定账户汇入购买保证金。
1、账户名称: (略) (略)
2、银行账号及缴款子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注:购买人按《交易手册》操作。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购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 (略) 上银行( (略) (略) 产权交易部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一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购买保证金。
(三)未成交购买人交纳的购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购买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购买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购买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购买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购买人报名登记,而意向购买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购买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七、购买资金的支付及交易佣金
(一)购买资金的支付
购买人须于标的成交公示期(5天)届满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购买 (略) (略) (略) 国库一次性全部付清。
(二)交易佣金
无。
八、意向购买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5.《购买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4.《购买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九、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 日8:30时起至2024年12月2 日17:30时止。
联系人: 江玉杰
电 话: 0476-(略)
地 址: (略) (略) 5楼509
发布单位: (略) (略)
发布时间: 2024 年11月4 日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doc2承诺函.docx
3自然人委托书.doc
5出售合同(1)(1).docx
交易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