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汇辽 (略) :
你公司报来《安徽汇辽 (略) 年产50万平方米无机石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报告表》经2023年3月13日技术评审(函审),修改完善后于4月10日通过专家审核。经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东至县东流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210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标准化厂房面积15000平方米,购置自动化搅拌机,模压式无机石自动成型机、定厚机、抛光机等国内外先进设备,新增1台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建设无机石装饰材料生产线2条,形成年产50万平方米无机石装饰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取得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东科经信[2022]120号文立项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东流镇总体规划要求。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设备及场地冲洗废水、清洗风干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东至县国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进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定厚、抛磨、倒边粉尘,湿法处理。浇筑成型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2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粉尘,设置喷淋、喷雾装置。道路硬化、同时洒水抑尘,同时在厂区进出口设置冲洗平台;在运输过程中要求车辆遮盖篷布。项目生产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机油、废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181t/a,VOCs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144t/a,NOX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2113t/a、SO2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27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隔油池、化粪池、危废暂存间、沉淀池、清水池防渗。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环保设施竣工、调试、验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并报送我局;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本项目试生产前,应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