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18日在 http://**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5月1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 (略) 东城 (略) (略) 经济 (略) ,邮编:*。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6.com。
3.以电话方式 (略) 经济 (略) 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 胡思卉 联系电话: 0579—*
(略) 经济 (略)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