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天台县经信局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举报内容:投诉人对受理编号D2ZJ*信访件的处理结果表示异议,平桥镇山头庞庄前村的宏合新材、街头镇下安村的晓伟建材加工厂既然没有排污许可证,不应该继续生产,应责令停业;现场检查时四家企业台账记录不规范、废气处理设施药剂添加不规范,投诉人认为应该对其进行处罚。希望当地主管部门引导企业真正合法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此信访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1、关于“平桥镇山头庞庄前村的宏合新材、街头镇下安村的晓伟建材加工厂既然没有排污许可证,不应该继续生产,应责令停业”问题。投诉人所称“平桥镇山头庞庄前村的宏合新材”与事实不符,宏合新材“位于天台县三合镇下峧村”,“位于平桥镇山头庞庄前村”的是鑫菲页岩。4家企业中宏合新材和晓伟建材没有排污许可证。根据《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7月底, (略) 生态环境局对宏合新材、宏大页岩、鑫菲页岩、晓伟建材下达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分别要求于2021年2月28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9日、2021年1月22日前完成限期整改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上述文件明确,限期整改期间不对企业无证排污行为予以查处,上述文件也未规定企业在限期整改期间停业。2、关于“现场检查时四家企业台账记录不规范、废气处理设施药剂添加不规范,投诉人认为应该对其进行处罚”问题。2020年9月5日至6日,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4家企业检查时,仅发现晓伟建材未按规定添加药剂,致使部分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予以立案查处(台环罚告字〔2020〕8-16号),同时指出其台账记录不规范,并要求其改正;该问题在另3家企业也发生过:2019年二季度、四季度双随机检查发现宏合新材、鑫菲页岩两家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规定添加药剂问题,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台环罚决字〔2019〕8-01号)、13.6594万元(台环罚决字〔2019〕8-44号)的行政处罚;2019年,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宏大页岩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规定添加药剂的环境违法问题,被当地环保部门处以罚款12.727万元(台环罚决字〔2019〕8-29号)。3、关于“希望当地主管部门引导企业真正合法生产”的问题。烧结砖行业整合提升和排污许可证整改工作就是当前工作的两个具体内容,当然也包括执法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2017年以来,上述4家企业都有两次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这些措施都是促使他们真正合法生产的手段和途径。
整改措施:1、2020年底,按照天台县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2、强化监管,优化服务;3、进一步整合提升。
处理和整改完成情况:1、4家砖厂按照天台县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要求,完成问题整改。2、2022年12月14日宏合新材、鑫菲页岩、宏大页岩3家砖厂完成临时排污许可证申领;晓伟建材加工厂于2023年4月21日完成临时排污许可证申领。2023年对3家在产砖厂开展了4家次监督性监测,发现超标已立案查处;企业自行监测正常开展。3、将现有4家烧结砖企关停。2022年11月4日,天台县政府批准了《天台县烧结砖新墙材布点选址规划(修编)2021-2025》,2023年4月27日,省政府批准了《天台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12月对4家烧结砖企业实行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