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工业机器人技术实训室(1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7-G1-11269-KWZB
三、采购人名称: (略) 电 (略)
地址: (略) 市科园大道39号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 (略) D区五层
项目联系人:黄丽霞;联系电话: ***
传真: ***
五、首次公告日期: * 日
六、更改日期: * 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一点的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第2项”内容有如下更改:
原条款:
(一)系统组成:
实训系统包括了工业机器人技术、多种作业技术、伺服驱动技术等、变频输送技术、传感器检测技术、视觉检测技术、PLC编程技术、气动技术、网络通讯等技术。系统由多种实训功能模块组合搭建而成,分别为:工业机器人模块、出库变频输送模块、工业视觉检测模块、平面码垛模块,多种末端工具模块、PLC与触摸屏模块及其他附件组成。
修改为:
(一)系统组成:
(1)实训系统包括了工业机器人技术、多种作业技术、伺服驱动技术等、变频输送技术、传感器检测技术、视觉检测技术、PLC编程技术、气动技术、网络通讯等技术。
★(2)系统由多种实训功能模块组合搭建而成,分别为:工业机器人模块、出库变频输送模块、工业视觉检测模块、平面码垛模块,多种末端工具模块、PLC与触摸屏模块及其他附件组成。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5页“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第2点技术分(3) 教学资源配套(满分12分)”内容有如下更改:
原条款为:
(3) 教学资源配套(满分12分)
纸质学习资源: (略) 及供货时需提供配套的模块化可拆装串联机器人正规出版教材及工业机器人专业建设系列丛书(包含《工业机器人专业建设整体解决方案》纸质版、《工业机器人技术基础》纸质版、《模块化可拆装串联机器人综合实训讲义》纸质版、《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实训实验室建设可研报告》纸质版、《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模块化机器人实训项目单》纸质版、《模块化可拆装串联教学机器人教学大纲》纸质版资料的得4分,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略) 及供货时提供设备配套的PPT课件、微课、视频、PLC源代码等教学资源的得3分,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略) 文件中要求演示的技术条款,演示的得5分,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修改为:
(3) 教学资源配套(满分12分)
纸质学习资源:评标时需提供配套的模块化可拆装串联机器人正规出版教材及工业机器人专业建设系列丛书(包含《工业机器人专业建设整体解决方案》或同类教材纸质版、《工业机器人技术基础》或同类教材纸质版、《模块化可拆装串联机器人综合实训讲义》或同类教材纸质版、《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实训实验室建设可研报告》或同类教材纸质版、《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同类教材纸质版、《模块化机器人实训项目单》或同类教材纸质版、《模块化可拆装串联教学机器人教学大纲》或同类教材纸质版资料的得4分,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评标时提供设备配套的PPT课件、微课、视频、PLC源代码等教学资源的得3分,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略) 文件中要求演示的技术条款,演示完整的得5分,未打★ (略) 演示条 (略) 演示的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6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第3点的商务分(2) 信誉奖分(满分6分)”内容有如下更改:
原条款:
(2)信誉奖分(满分6分)
投标人自 * 日以来 (略) 政部门颁发重合同守信用、机器人相关的发明专利及实用专利相关的奖项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6分。(证书原件在评标时查验)
更改为:
(2)信誉奖分:(满分6分)
①投标人自 * 日以来至获得省 (略) 门颁发重合同守信用每一项得1分,满分3分
② (略) 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机器人相关的发明专利及实用专利相关的奖项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原件备查)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6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第3点的商务分(4)业绩分:(满分4分)”内容有如下更改:
原条款:
(4)业绩分:(满分4分)
与院校 (略) 业绩:投标人提供自 * 日以 (略) 校案例业绩每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得(2分);每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得(1分);每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得(0.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更改为:
(4)业绩分:(满分4分)
院校 (略) 业绩: (略) 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自 * 日以 (略) 校案例业绩每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得1分,满分4分;(提供能体现合同价款的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招标文件参数中提及要求“开 (略) 演示”的参数条款均修改为“评 (略) 演示”。
6、本项目的开标时间由原来的“ * 日9时”更改为“ * 日9时”
其他内容不变,请按 (略) 。
特此公告。
(略) 有限公司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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