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起草单位 | 文件起草 | 意见征集(含座谈、听证、调查等) | 风险评估 | 专家论证 | 公平竞争审查 | 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 | 正式印发 |
1 | (略) 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 | 谯政办秘〔2024〕5号 | 区教育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2023年11月底,区教育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意见稿)》。 |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9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无 | 12月2日,区教育局人事股、教研室等相关处室及部分学校代表组成专家组对《 (略) 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进行论证和完善。 | 无 | 12月26日,区司法局对《 (略) 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1月4日审查结束,所提出意见全部采纳。 | 12月2日,区教育局人事股、教研室等相关处室及部分学校代表组成专家组对《 (略) 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进行集体讨论。 | 2024年1月31日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
2 | (略) 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谯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 谯政秘〔2024〕7号 | 区政办 | 为深入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略) 场主体信心,为企业在谯城投资发展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4年1月初,区政办起草了《 (略) 谯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意见稿)》 | 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24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2月7日,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对《 (略) 谯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进行论证和完善。 | 2024年2月10日,区市场监管局对《 (略) 谯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 | 2月12日,区司法局对《市场监管局对《 (略) 谯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2月20日审查结束,该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2024年2月26日,起草情况的汇报经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4年2月26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 |
3 | (略) 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谯城区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谯政秘〔2024〕12号 | 区数据资源局 | 为促进惠企政策有效落实,助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2月17日我局起草了了《 (略) 谯城区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稿)》。 | 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21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3月5日,邀请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等部门对《 (略) 谯城区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 | 2024年3月10日,区市场监管局对《 (略) 谯城区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 | 3月12日,区司法局对《 (略) 谯城区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3月20日审查结束,该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3月11日,《 (略) 谯城区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经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4年3月22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 |
4 | (略) 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谯城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的通知 | 谯政办秘〔2024〕32号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2024年3月25日初步起草了《 (略) 谯城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意见稿)。 |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7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2024年4月16日,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公文系统就《若干举措》公开向区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征求意见,共征集到2条意见反馈,并予以采纳。 | 2024年4月5日,《若干举措》经过食品药品相关部门风险评估得以通过。 | 4月27日,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对《 (略) 谯城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进行论证和完善。 | 2024年4月12日,区市场监管局对《 (略) 谯城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 | 4月6日,区司法局对《 (略) 谯城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4月13日审查结束,该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2024年4月15日,起草情况的汇报经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4年4月29日,《若干举措》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
5 | 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谯城 (略)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十项任务》的通知 | 谯政秘〔2024〕37号 | 区道交联 | 为进一步加强农 (略)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 (略) 交通事故,按照乡镇主导、村(社区)主防,强化基层治理,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十项任务落地落实,2024年4月初步起草了《谯城 (略)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十项任务》(意见稿)。 |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25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5月6日,组织区直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对《谯城 (略)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十项任务》(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和完善。 | 无 | 4月29日,区司法局对《谯城 (略)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十项任务》(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5月10日审查结束,该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2024年5月13日,起草情况的汇报经区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4年5月28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 |
6 | (略) 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谯城区政务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谯政秘〔2024〕46号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为加强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推进集约节约建设、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国家、省、市级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6月底我局起草了《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意见稿)》。 |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8月4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应当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因《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不涉及上述内容,故无需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 | 无 | 7月14日,区司法局对《谯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7月22日审查结束,该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2024年7月31日,起草情况的汇报经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4年8月6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