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溪区块道路网横一路道路工程(工业路至云山公寓段)位于莲都区碧湖镇高溪区块,业主单位为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业主委托 (略) 编制完成该项目设计方案,经我局与发改局组织各部门联合审查。现我局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如下:
一、高溪区块道路网横一路道路工程(工业路至云山公寓段)项 (略) 碧湖镇高溪地块。项目东侧临 (略) 道,北侧接工业路(已建成),西侧为已建云山公寓及拟建竹溪小宗地二期,云山公寓入口现状标高为67.4,竹溪小宗地二期入口规划标高为68.1,与横一路设计标高均能顺接。本项目起点桩号KO+000位于竹溪村后桥附近,终点桩号K0+604.633接工业路(已建成),设计全长约604.6米,道路红线宽14m米,本工程全线共一座桥梁(桥梁中心桩号:K0+343.25、跨径11.8米)。道路采用一块板横断面:2.5m(人行道)+9m(车行道)+2.5m(人行道),道路为双向两车道,道路类别与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车速:支路 20km/h,车行道路面采用沥青砼,设计年限:沥青砼路面10年。
二、本项目道路用地面积8640平方米。主要建设道路、市政管网、路灯、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桥梁等。
三、对该项目设计方案,各有关产权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四、该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天,至1月28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314室(北苑路192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