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 (略) 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 (略) 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标的名称: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标的编号:N0168QT(略))
(二)标的基本情况: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对该渡口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略) 姚沟镇五洲 (略) 于长江支江,连接姚沟镇五洲村和 (略) ,渡口两侧泊位分别位于姚沟镇五洲村五四村和 (略) 后坝。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对应的资产范围为:(1)车客渡船一艘,为纯锂电池动力船舶于2020年1月15日建造完工,最大船员人数3人,乘客人数22人,船长19.6m,船宽7.8m,最大船高8.9m,满载排水量120.091t,船体材料为钢质,结构型式为横骨架式;(2)渡口两侧泊位的水 (略) 面。
(三)出租标的现状:
(略) 姚沟镇五洲村民委员会管理运营。
(四)经营权租赁期限:
5年;租赁期限自承租方签订《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的次日算起。
(五)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因查勘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若在查勘过程中对出租标的造成毁损,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出租方
(略) 姚沟镇人民政府。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略) 姚沟镇人民政府。
2、评估机构:安徽中平房地产 (略) 。
3、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25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价格评估报告》(中平价评字(2024)第99号)。
5、评估对象: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 (略) 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略)(略)(略)万(略)仟元整(¥279,000元)。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挂牌价格(5年期出租底价): 人民币279,0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查勘,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出租标的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出租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渡船由承租方负责看管,若发生丢失或者损坏,由承租方负责按价赔偿;承租方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渡船检验并承担相关费用,保持良好技术状况,设备完善,严禁在有安全隐患时从事渡运,同时负责做好渡口、渡船的安全、环保、卫生等工作,自行对出租标的对应的资产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对外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出租标的,不得以任何形 (略) 置出租标的对应的相关资产。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摆运过往车辆和行人,如渡船发生故障,承租方需立即组织维修并负责保障群众正常出行,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维修,否则出租方有权组织维修,维修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应严格按照规定限制车辆及人员,确保运行安全。杜绝行人与满载车辆同渡,凡超过渡船限定载重、超长的车辆且影响安全生产的,承租方应一律拒运,并自行做好渡客的相应解释工作。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每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每日渡船营运时间首班不得迟于5:15开始,末班不得早于19:30结束;每年其它时段,每日渡船营运时间首班不得迟于5:30开始,末班不得早于19:00结束。每个来回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并按规 (略) 线航行。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须按照规定配备驾驶员1名、船员2名,驾驶员、船员须取得渡口所在地相关海事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且持证上岗(驾驶员须持有船舶驾驶证、客渡船滚装证、客渡船特配证等证件,船员须持水手证、客渡船滚装证、客渡船特培证等证件)。加强对船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得指示、纵容、强令船员违章操作,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将渡船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渡船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需为其聘用的人员办理并承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费用,以及承担《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应当在显著地方标志国家规定的识别标志,标明渡口名称、责任人姓名、批准机关、《乘客须知》、《渡口守则》、船号、额定乘额等安全注意事项,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其位置应当放在易取出。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渡船发生事故时,承租方应当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及时向出租方及主管部门报告。若发生安全生产或人身伤害等其他意外事件,全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出租方进行了赔偿,出租方可以就赔偿或者垫付的费用向承租方全部追偿,最终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渡口收费标准为(单趟):个人2元、电动两轮车2元、电动三轮车5元、轿车20元、总重小于20吨的货车30元,如需调整收费标准必须经出租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须对拥有五洲村户籍的人员(不含车辆,仅限人员)实行免费,每年由五洲村给与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具体补助金额由承租方将实行免费情况上报出租方核实后确定。承租方自行负责收费,具体能收到的数额出租方不做保证,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相关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因渡口经营业务需要,需新建、改扩建渡口建设工程项目或增加渡口设施、设备的,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因渡口业务涉及的相关矛盾纠纷影响渡口正常经营的,出租方可协助 (略) 理, (略) 理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也可自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济损失。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事渡口经营业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并接受出租方及有关渡口行政管理部门对渡口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无偿收回经营权并清退出场。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因航道疏浚工程,或因国家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占用渡口,或出租方政策调整等,需要中途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出租方与承租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终止时,经营权期限有剩余的,按出租价款总额以月(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位折价,退还承租方。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如《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9)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20)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本次租赁价款只开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出租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2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定的《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样本)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5日。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5)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略) 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 (略) 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出租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 (略) 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出租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出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承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 (略) 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出租底价视为出租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 (略) 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农 (略) 无为分公司。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交易所领取。
(七)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当按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发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报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如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低于出租底价的或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的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八)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
(九)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一)交易双方签订《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承租方依据《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交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农林 (略)
联 系 人:季经理
联系电话:0553-(略)
传 真:055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和景苑S4幢( (略) (略) 交叉口向北50米)
网 址:http://**
(略) 姚沟镇新五洲渡渡口5年期经营权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农林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略) 姚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