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温岭市CD050502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岭市CD050502地块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东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总结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8日
联系人:王柯平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城东街 (略) 46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 (略) 理或者回应。
建设单位: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监测单位: (略)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 (略)
备注:
- 附件1:0验收报告.pdf
- 附件2:1监测总结报告.pdf
- 附件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