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将于2025年01月03日10时至2025年01月0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基本状况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标 (略) 拥有标的物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无权属争议,设有抵押权,根据《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载明的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设定范围内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7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为#.21平方米,已形成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合计为#.51平方米,登记状况如下:
不动产登记状况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 冀(2017)正定新不动产权第#号 |
权利人 | XX公司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坐落 |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
不动产单元号 | # # GB# W#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87㎡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7年07月21日起2087年07月20日止 |
权利其他状况 | |
附记 | |
登记日期 | 2017年7月27日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地字第#号 |
用地单位 | XX公司 |
用地项目名称 | 金科 (略) |
用地位置 | 东至太行北大街, (略) , (略) , (略)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669平方米, (略) 地#.771平方米,实用地#.898平方米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不大于#.796平方米,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
发证日期 | 2017年7月28日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号 |
建设单位(个人) | XX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金科 (略) (补办) |
建设位置 | 东至太行北大街, (略) , (略) , (略)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2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2平方米 |
发证日期 | 2018年4月27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 1301xq# |
建设单位 | XX公司 |
工程名称 | 金科 (略) |
建设地址 | 太行大街以西,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北 |
建设规模 | #.21平方米 |
发证日期 | 2018年5月7日 |
根据《不动产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标的物设有抵 (略) 于被查封状态,登记状况如下:
抵押情况
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 | 冀(2021)正定新不动产证明第#号 |
证明权利或事项 | 抵押权 |
权利人(申请人) | XX公司 |
义务人 | XX公司 |
坐落 |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
不动产单元号 | # # GB# F#等449个 |
其他 | 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7)正定新不动产权第#号 |
抵押方式:一般抵押 | |
抵押顺位:第一顺位抵押 | |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元 | |
债务履行期限:2021年06月17日起2023年09月17日止 | |
房屋抵押面积:#.58㎡ | |
土地抵押面积:#.87㎡ | |
附记 | 2#-1F至14F、3#-1F至17F、4#-1F至17F、5#-1F至14F、6#-1F至17F、7#-1F至17F、8#-1F至17F、9#-1F至17F、10#-1F、11#-1F、13#-1F、14#-1F |
登记日期 | 2021年6月18日 |
查封冻结情况
来文单位 | 查封冻结文号 | 查封冻结类型 | 顺位 | 查封冻结范围 | 查封冻结文件 | 期限 | 登记日期 |
(略) (略) | (2022)浙01民初1584号之一 | 查封 | 1 | 查封: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 (2022)浙01民初1584号之一 | 2023-01-12起2026-01-11止 | 2023/1/12 |
河北省正 (略) | (2023)冀01 (略) 71号 | 轮候查封 | 2 | 轮候查封: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 (2023)冀01 (略) 71号 | 2023-01-16起2026-01-15止 | 2023/1/16 |
河北省正 (略) | (2023)冀0123执2350号 | 轮候查封 | 3 | 轮候查封: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 执行裁定书 | 2023-09-22起2026-09-21止 | 2023/9/22 |
至价值时点,标的物除设有抵 (略) 于被查封状态之外,尚存在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等其他优先受偿款,具体数额暂无法确定,请意向竞买人予以充分关注。
土地基本状况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标的物土 (略) ,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7平方米,使用期限为2017年07月21日起2087年07月20日止;出让合同约定:受让人应在本宗地内配建#平方米的人才安置房,位置不限,与本宗地建设项目的第一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房屋质量标准一致,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同时,本合同项下地块用于城镇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 条件,按照石政发[2016]9号文的要求,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5%以上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无偿移交政府。
建筑物基本状况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及现场查勘,标的物规划建筑总面积为#.21平方米,至价值时点,已形成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合计为#.51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已施工完成,实际用途为项目展示中心,2#-9#住宅楼已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10#、11#、13#、14#住宅楼地下结构施工完成,12#、15#、16#号住宅楼正在进行基础建设(未形成建筑面积),1#住宅楼及幼儿园尚未开工建设;其中,4#住宅楼1-7层已完成二次结构施工,外墙面部分干挂石材饰面,断桥铝外窗,1层大厅地砖地面,内墙面部分贴砖,石膏板造型吊顶,2层为精装样板间,品牌入户门,客厅地砖地面,卧室铺设木地板,内墙面壁布,灯池造型吊顶;标的物 (略) 合理、使用方便、 (略) 较好,地基基础承载能力强,承重构件完好,楼地面整体面层完好,结构完整,无损坏状况,于价值时点维护状况良好,在建工程具体状况如下:
在建工程施工进度
建筑名称 | 结构 | 规划层数 | 工程进度 | 在建工程建筑面积(㎡) |
2#住宅楼 | 剪力墙 | 14/-1 | 主体结构封顶 | 4181.86 |
3#住宅楼 | 剪力墙 | 17/-1 | 主体结构封顶 | 4992.41 |
4#住宅楼 | 剪力墙 | 17/-1 | 主体结构封顶 | 4992.41 |
5#住宅楼 | 剪力墙 | 14/-1 | 主体结构封顶 | 4181.86 |
6#住宅楼 | 剪力墙 | 17/-1 | 主体结构封顶 | 4992.41 |
7#住宅楼 | 剪力墙 | 17/-1 | 主体结构封顶 | 6435.88 |
8#住宅楼 | 剪力墙 | 17/-1 | 主体结构封顶 | 6500.67 |
9#住宅楼 | 剪力墙 | 17/-1 | 主体结构封顶 | 5029.98 |
10#住宅楼 | 剪力墙 | 17/-1 | 地下结构施工完成 | 391.44 |
11#住宅楼 | 剪力墙 | 17/-1 | 地下结构施工完成 | 418.76 |
13#住宅楼 | 剪力墙 | 17/-1 | 地下结构施工完成 | 418.76 |
14#住宅楼 | 剪力墙 | 17/-1 | 地下结构施工完成 | 416.14 |
配套服务用房 | 剪力墙 | 1 | 已完工 | 474.93 |
地下车库 | 框架 | -1 | 完成1-5、1-6、1-7、1-8、1-9、1-12段车库 | # |
合计 | #.51 |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标的物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竞买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向被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相关竞买政策,以及是否符合竞买条件。竞买人如不符合竞买条件而强行竞得标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不动产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 (略) 、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3.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其中“出让合同约定:受让人应在本宗地内配建#平方米的人才安置房,位置不限,与本宗地建设项目的第一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房屋质量标准一致,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同时,本合同项下地块用于城镇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按照石政发[2016]9号文的要求,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5%以上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无偿移交政府。”请意向竞买人注意相关内容;
4.标的物在建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具体以实物交付为主,本院不承担土地及建筑物的瑕疵担保,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5.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6.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8.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9.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交付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 (略) (略) (简: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本院不再统一组织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查看方式:微信小程序中先搜索“中瑞信法服小程序”,再 (略)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咨询电话: 400-677-6077(中瑞信法服)。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不动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四、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 (略) 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五、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 (略) 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保证金缴纳
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6148)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 (略) 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余款缴纳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6148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 (略) 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 (略) 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一、 (略)
(略)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 (略)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中瑞信法服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 (略) 。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中瑞信法服)
0571-#(吴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略) 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