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宁高速桥下拆迁安置点新村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H-QL2023[012]号
项目名称:永宁高速桥下拆迁安置点新村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合同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服务地点 |
包1 | 永宁高速桥下拆迁安置点新村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1项 | 50000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采购需求:
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名录内的企业(http://**#/XYJL)名单内,并可通 (略) 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项目登记记录。
3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类相关专业学历的人员。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35 号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35 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35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如有变更,采购单 (略) 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清流县永顺花园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8****90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35号(福建 (略) 清流分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 188****4486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