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高精氧化铝资源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我单位正在进行“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高精氧化铝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公示信息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高精氧化铝资源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选址: (略) (略) 硫磷化工基地纬一路以南、晟化大道以西( (略) 厂内)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60亩,建筑面积约9900㎡,主要建设高铝熟料浸泡处理线4条,购置球磨机、加料罐、滚筒烘干机、压滤机、水洗槽、酸洗槽及辅助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建成后达到年产高精氧化铝10万吨。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 (略)
联系人:黄经理
电子邮箱:*@*q.com
通信地址: (略) (略) 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京东大道1189号
联系人:肖工
电子邮箱:*@*q.com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 提取码:abcd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江西 (略)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