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 (略) (略) 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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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嘉兴市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公告
为进 (略) 规划, (略) 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我局对《 (略) 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为广泛征求社会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调整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2月2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 (略) 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本次公告的有效内容,仅限于本次调整地块。
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洪兴路253号 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3日
1-10单元范围:北至平湖塘,西至南湖,东至纺工路,南至南溪路,规划总用地约51.68公顷。
调整前
调整后
一、指标调整一览表
阶段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上限(%) | 绿地率下限(%) | 建筑限高(米) | 机动车主入口方位 |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米) | 建筑后退河道距离(米) | 配建要求 | |
下限 | 上限 | |||||||||||
调整前 | * | 商业用地 | 21569 | 1 | 2 | 45 | 20 | 16 | S | N5S3W5E5 | —— | —— |
* | 商业用地 | 31157 | 1 | 2 | 45 | 20 | 24(以湖心岛为圆心500-8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16米) | N | N3S5W5E5 | —— | 开闭所、公共厕所 | |
调整后 | * | 商业用地 | 49332 | - | 2 | 45 | 5 | 24(以湖心岛为圆心500-8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16米) | W、E | W5E5 | —— | 开闭所、公共厕所 |
* | 公园绿地 | 6143 | - | 0.1 | 5 | 65 | 24(以湖心岛为圆心500-8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16米) | - | - | —— | - |
注:1.土地使用兼容性按照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2.上表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其余不变。
二、道路修改
取消原控规中的支路横三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
三、历史建筑落实
落实历史建筑原毛纺织厂水塔及保护范围线和建设控制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