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项目建设,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要求,经家庭农场申请,我局组织验收小组通过实地查看有关材料等方式,对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涵江区榕盛家庭农场建设内容进行验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拟下拨涵江区榕盛家庭农场项目建设资金10万元。具体开支为:一是场内道路修缮:建设路段总长910米,宽3.2米,路面铺3.1cm厚碎石,石护坡22立方米,开支计4.96万元;二是蓄水池建设:实心砖砌长12.36m*宽4.1m*高2.2m的蓄水池1座,实心砖砌直径5.2m*高2.88m蓄水池1座,开支 2.3万元;三是滴灌池直径2.1m*高2.8m1个开支2.9万元;四是4分高压水管2700米计0.78万元;工人工资约计1.2万元。
公示日期: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电话反映,联系电话*,联系人曾金雄。
(略)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