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
为确保保护中心的服务资源切实服务于技术创新能力强、专利申请质量高、具有较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优势企事业单位, (略) 创新主体对专利快速预审的需求,中标方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相关要求完成如下工作:
1、 (略) 近五年的相关专利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确保中心所设定的相关IPC分类号及相应外观设计的洛加诺分类号全面、恰当、准确。具体为 (略) 新材料产业和生物产业相关领域近五年的专利申请进行全面检索,统计分析申请量排名情况及IPC分类号分布情况等数据,并综合考虑地区重点企业申请情况、受理领域重点企业未来技术研发方向等内容,给出符合厦门中心受理产业范围的IPC分类号和洛加诺分类号。
2、对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筹建中相关业务方面的给予技术数据支持。
(二)项目成果
中标方应根据本文件要求的相关专利数据为支撑结合相关要求,做出全面、恰当、准确的专利快速预先审查领域筛查项目报告。
二、询价内容
(一)服务提供商的资格要求
响应服务提供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响应服务提供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具备同等效用)。
2、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服务提供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响应服务提供商公章。
3、响应服务提供商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4、响应服务提供商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实力,应满足如下几个方面要求:
(1)专利数据及产业数据源方面:为了保障相关专利分析数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确保相关查询数据的完整可靠,响应服务提供商应具备和使用国家级专利信息检索数据库或有相当级别的专利数据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作为数据源支撑;
(2)专利数据处理人员资质方面:为保证数据处理的合理性和专业性,响应服务提供商对于本项目的相关数据处理人员应具备专利审查或者预审的相关资格;
(3)在领域筛查项报告方面:为保证本领域筛查报告的有效且符合相关要求,响应服务提供商有同类业绩或相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材料。
以上内容的证明文件应提供相应佐证文件,相关同类业绩项目和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材料并加盖响应服务提供商公章。
*(二)目标要求
投标单位应按时完成专利快速预先审查领域筛查项目报告并给予招标方相关的技术数据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1、统 (略) 新材料产业和生物产业相关领域近五年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下同)排名前列的企业的情况,统计各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并根据申请情况分析其申请领域是否属于本中心的受理范围。
2、统 (略) 新材料产业和生物产业相关领域近五年专利申请的IPC分类号分布情况, (略) 新材料产业和生物产业相关领域近五年专利申请的分类领域分布,分析分类号是否属于本中心的受理范围。
3、简要统 (略) 新材料产业和生物产业相关领域重点企业近五年的专利领域分布情况。
4、对调研的相关领域重点企业信息征集表进行分析,对排名前列的龙头企业未来拟申请领域进行分析。
5、综合考虑新材料产业和生物产业相关领域近五年专利申请领域分布情况、市重点企业专利申请情况、中心受理领域重点企业未来技术研发方向,给出符合本中心受理产业范围的分类号建议。
投标单位应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验收方式
在中标方完成专利快速预先审查领域筛查项目报告定稿后,组织专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相关验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50%,中标人提供正规合法发票。 |
2 | 50 | 项目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款50%,中标人提供正规合法发票。 |
(五)其他要求
*1、报价人必须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人根据询价内容报出总价,不得另列报价条件或选择性条款。报价人所报总价若超过采购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则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
4、报价有效期必须不少于90天。
三、提示说明
(一)全文中带有“*”的条款为关键性条款,如报价人对这些关键性条款还存在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报价无效。
(二)询价采购文件中所述目标要求,应视为保证实现本项目采购所需要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报价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成交将认为报价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四、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否则报价无效。
1、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一。
2、报价人加载有统一社会征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报价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方式:密封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价人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方送达书面密封的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价有效期必须不少于90天。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2、超过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的。
3、报价方式不符合本报价须知要求的。
4、报价人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5、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的。
6、报价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三)询价采购相关信息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15 日下午09:00(北京时间)。
2、询价文件递交:一式*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文件接收地址:湖滨南路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0208室(邮编:*)接收人: 詹治中 联系电话:0592-*
4、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询价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实质性响应本询价的响应服务提供商进行筛选,在符合要求的响应服务提供商中按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一样,则由询价小组投票表决。
(四)报价人一旦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询价方式及报价须知的所有内容。
附件一:
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和生物产业相关领域专利快速优先审查领域筛查项目(IPC分类)
报价单
报价单位(盖章): 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 完成时长(日) | 报价 (单位:万元) | 备注 |
1 | |||
总价 | 以总价作为最终报价,总报价不超过20万元 |
说明:
1、报价应含完成该项目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分析、调研及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等费用;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与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报价文件中特别说明,否则视为报价人接受本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报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和生物产业相关领域专利快速优先审查领域筛查项目(IPC分类)
报价单(举例)
报价单位(盖章): 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 完成时长(日) | 报价 (单位:万元) | 备注 |
1 | 60 | 18.5 | |
总价 | 18.5 | 以总价作为最终报价,总报价不超过20万元 |
说明:
1、报价应含完成该项目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分析、调研及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等费用;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与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报价文件中特别说明,否则视为报价人接受本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报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二: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具备同等效用)
请附上加载有统一社会征信代码的营业执照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与(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采购人: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实力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六:完成项目目标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