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 (略) 根据《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 (略) 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有: (略) (建设单位)、厦门鹭测 (略) (验收监测单位),会议邀请2名专家共计4人(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厦门鹭测 (略) 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区家具加工项目于2001年办理了《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1年6月11日获得龙海 (略) 环评审批,2021年2月提交了名称变更,原名称龙 (略) 变更为 (略) (详情请见附件一)。
(略) (略) 区家具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办好环评。本项目属于久批未验项目,同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建设内容较为简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司组成验收小组,根据《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现场勘察,及各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对本项目的现状进行验收。我司于2022年5月5日委托厦门 (略) 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于2022年5月9日-10日完成了对本项目的验收监测,同时根据检查和对项目的废气、噪声等污染源监测结果,我司编制了本验收报告,为本项目的验收及环保管理提供依据。
本项目位于九 (略) (略) ,本项目南侧已出租给 (略) (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场区东侧为漳 (略) , (略) 为龙 (略) ,西侧为龙海西桥塑胶,北侧为 (略) 在建空地。本次验收主要建设内容为:1 (略) 房,占地面积约为2300平方米,一栋办公楼约12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其中环保投资15万。本项目现有职工8人, (略) ,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主要从事家具加工,年加工钢管2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01年4月办理了《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1年6月11日获得龙海 (略) 环评审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属于久批未验项目,根据《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现场勘察,及各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对本项目的现状进行验收,故存在以下变动情况。
1、本项目环评规划是年加工金属250吨,实际只有200吨,其工艺简化减少污染排放,属于节能减排,故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现职工人数8人,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96吨,生活废水经 (略) 理后排入收集池,用于园区附近绿化灌溉。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粉产生的废气和热风炉的燃烧尾气。喷粉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热风炉的废气主要为烟尘和烟气,废气 (略) 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车间内上挂、下挂和热风炉产生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墙体隔声、安装减振垫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现职工人数8人,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96吨,生活废水经 (略) 理后排入收集池,用于园区附近绿化灌溉。
2.废气
(1)本项目 (略) 理设施后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二级标准。热风炉废气 (略) 理后符合《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 号]中对于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鼓励的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车间内非 *** 烷总烃最大值0.98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0.225mg/m3,非 *** 烷总烃最大值0.51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 *** 烷总烃符合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4限值。厂区内非 *** 烷总烃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限值。
3、厂界噪声
(略) 界噪声排放值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在产生中会产生废金属粉末,其产生量约为1.25t/a,属于一般性固废,经收集后委外回收利用。
(2)生活垃圾
本项目现有职工8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t/a,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 (略) (略) 置。
(3)危险废物
(略) 理设施产生的滤芯,属于危险废物,产量为0.2t/a,经收集后暂存危废车间内,由有资 (略) 理。
五、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现职工人数8人,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96吨,生活废水经 (略) 理后排入收集池,用于园区附近绿化灌溉。
2、废气
(1)本项目 (略) 理设施后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二级标准。热风炉废气 (略) 理后符合《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 号]中对于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鼓励的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车间内非 *** 烷总烃最大值0.98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0.225mg/m3,非 *** 烷总烃最大值0.51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 *** 烷总烃符合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4限值。厂区内非 *** 烷总烃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限值。
3、噪声
(略) 界噪声最大值为60分贝排放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在产生中会产生废金属粉末,其产生量约为1.25t/a,属于一般性固废,经收集后委外回收利用。
(2)生活垃圾
本项目现有职工8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t/a,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 (略) (略) 置。
(3)危险废物
(略) 理设施产生的滤芯,属于危险废物,产量为0.2t/a,经收集后暂存危废车间内,由有资 (略) 理。
六、验收结论
根据我公司编制的竣工验收报告表及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 (略) (略) 区家具加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建设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期要求
(1)加强对生产车间管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2)规范危废仓库建设。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