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名下
MOCVD、离子体蒸镀装置、光刻机等设备一批的拍卖公告(第五次)
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本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13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浦东 (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略) 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 (略) 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数量、完好程度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本拍卖公告中的描述及拍品清单只作参考。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对拍品的数量、品质、完好程度、再次利用性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搬运过程中发生对构筑物损坏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中关于标的物所作的情况说明及拍品清单,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拆装后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是否可以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款)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除税费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费、平台服务费、交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7、由于标的系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拍卖标的,受限于破产案件办理的特殊性,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无法确保一定能够开具出相应的发票,买受人对上述事项应有充分认识,并按无法开具发票为前提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8、 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 (略) 无息退回。
二、 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拍卖标的:MOCVD、离子体蒸镀装置、光刻机等设备一批,按现状合并整体拍卖(详见附件拍品清单)。
2、评估价格合计:14,422,816元
3、起拍价:4,135,312元,拍卖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次。
三、拍卖时间:2024年9月13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咨询与调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向本管理人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领取《看样单》后在约定时间现场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
2、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破产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及拍品清单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条件
1. 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应当具备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提取、转运、处理等拆运能力,对标的物的后续使用和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4年9月9日16:00前提交至拍辅机构处,委托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3、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略) 相关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竞买人在竞拍前应自行咨询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对标的物买受人有特别要求而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产权登记或获得标的物的,概与管理人及辅助拍卖机构无关,其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 (略) 技术部门, (略) 系统。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费用及承担方式
1、经管理人和拍辅单位确定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对标的物进行装运,并自行确定装运方式,装运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所有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运输费、安装费、维修费、人工费用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连接标的的所有电线电缆等管线均不属于拍品范畴,不得拆卸。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保证金将转为提货安全保证金,买受人提货完毕后,经管理人和现场相关管理方确认买受人未对拍卖标的存放地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造成破坏,以及未提取任何非拍卖标的范围内其他物品的,管理人将于3个工作日内将提货安全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如拆运和提取不在拍卖范围内的物品,或在拆运过程中对不在拍卖范围内的物品造成损坏的,相关损失将从提货安全保证金中予以扣减,扣减标准为物品账面净值的十倍。提货安全保证金不足的,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有权向买受人追缴。
3、辅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应当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辅拍机构(户名: (略) ;账号:* 开户行:招行上海分行泰兴支行)支付辅拍费用:按标的拍卖成交价的2.5%计算,由买受人支付。
4、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 (略) 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本次标 (略) 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价款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安全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0日)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上海徐汇支行
账号:*225
2、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拍卖款项(包含软件服务费、拍卖服务费、拍卖成交款等),逾期或者在拍卖机构催告后(任何形式)仍未付清的,视为悔拍。
3、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项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处(地址: (略) 静 (略) 327号1号楼1201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之日转移给买受人,按照交付时现状予以交付,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坏、被盗等一切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如拍卖标的涉及违法、侵权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3、买受人最迟须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30日内将所有标的物提货完毕,如买受人超过期限的,视为迟延受领,由此而发生的超期保管费用、场地占用费用和资产损坏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超过7天的,视同买受人放弃未搬离标的物,管理人有权重新处置买受人未搬离的标的物。
4、买受人提货时需要签署《提货安全协议》,若相关资产涉及到需拆卸资质的,买受人需提供拆卸相关资质证明。提货期间凡有动用明火、登高作业等危险事项须事先向存放地报备。买受人须遵守提货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提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5、提货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特别提醒
1、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的机器设备,管理人对于该批机器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保存状态等其他任何情况不做任何保证。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品牌、数量等相关信息参考上海八达国瑞 (略) 出具的【沪八达评报字(2024)第108号】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当日实物现状为准)和相关询价意见。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资料、拍品清单、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情况,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2、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 (略)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5、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委托人联系。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谢先生*
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