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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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11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9-25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价款支付要求 | 租金分两期支付。第1期,租金为总成交价的50%,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第2期,余下的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支付。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1%及溢价总额的2%(按总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计算溢出价)支付交易服务费。 3、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4、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 (略) 退回。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5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水电等相关配套问题(包括不限于开户、申请、费用上缴等,不得私拉或与周边单位或住户共用等)。 10、看样地点: (略) 地块,统一安排看样。(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统一安排看样。踏勘看样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和印章,《踏勘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报名需上传电子版《踏勘确认书》)。 11、合同详见附件。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需承诺: 1、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租赁,承租方应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充分、全面的了解、调查,并全面了解和掌握与标的物有关的全部事项,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已认可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竞拍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出租的范围仅限于常洪水产地块部分房屋、场地,原场地的设备、水电等设施不含在内,承租方中标后须自行解决水电等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场地(房屋)仅限作为配套用房和堆放使用,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需要进行临时建设的,须经出租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审批许可等手续。 3、租赁期限2年,若租赁期内因政府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等需要,及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的,承租方保证按要求无条件归还该地块。因提前解约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不承担违约责任,也不另行提供替代场地,所造成的损失及搬迁过程中的所有支出均有承租方自行解决。 4、承租方对该地块范围内所有(包括堆场、所有建(构)筑物、附属设施等)的安全、卫生、治安、消防等管理,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同时不得使用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三幢主体房屋和水塔构筑物。同时需负责封堵,进行相应安全管理,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靠近,并承担安全责任和封堵、管理等费用。 5、承租方需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该地块所涉防洪堤区域的防汛和出行工作。防汛期间,防洪墙内约10米范围禁止堆放东西。出入该地块的通行车辆应符合属地政府管理要求。 6、承租方根据标的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消防、环保审批;承租方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 |
二、交易方式 | ||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
履约保证金 | *元,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