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划界工作的通知》(内水运管〔2020〕44号)要求,现已完成准格尔旗境内境内葫芦头水库、海湾水库、沟门水库、西沟门水库、大纳林沟水库、布尔洞沟水库、草圪图水库、石兰会水库、保劳图水库、壕赖河水库、公益盖水库、公益盖沟三库和呼斯太河准旗段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成果公告如下:
一、公告内容
准格尔旗境内葫芦头水库、海湾水库、沟门水库、纳林沟水库、西沟门水库、布尔洞沟水库、草圪图水库、石兰会水库、保劳图水库、壕赖河水库、公益盖沟水库、公益盖沟三库和呼斯太河准旗段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二、公告时间
公告期7天,自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含节假日)。
三、划界成果
详见附件:准格尔旗水库、堤防划成果(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
四、有关说明
为与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界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准格尔旗水利局
联系电话:0477-*
望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特此公告
准格尔旗水利局
2023年12月25日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准格尔旗水库堤防划界矢量数据.zip | 140.6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