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晃县城东物流 (略) 项目配套箱涵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新晃侗族自治县 (略) | ||
(略) 域 | 新晃侗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11: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晃侗族自 (略) 二楼评审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晃侗族自 (略) 二楼评审室 | ||
预算金额 | ¥3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秋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晃侗族自治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晃 (略) 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秋来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飞扬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南郡新干线七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舒娜# |
项目概况
新晃县城东物流 (略) 项目配套箱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南郡新干线七栋181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21
项目名称:新晃县城东物流 (略) 项目配套箱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整包 | 新晃县城东物流 (略) 项目配套箱涵工程 | 新晃县城东物流 (略) 项目配套箱涵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 | 1项 | #.43 | #.43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4、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合同履行期限:60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强制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内。 (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级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且无在建工程。(3)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提供承诺函)。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且无在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南郡新干线七栋1813室
方式:现场获取。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指2024年6月至8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指2024年6月至8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纳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5)提供截图证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在“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时间在公告期内)。 (6)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料。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晃侗族自 (略) 二楼评审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晃侗族自 (略) 二楼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3、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略)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 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晃侗族自治县 (略)
地址:新晃 (略) 15号
联系方式:陈秋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飞扬 (略)
地 址: (略) (略) 南郡新干线七栋
联系方式:舒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秋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