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汊河镇 (略) 改造项目 (略) 外立面、路灯、监控、雨污水及室外配套等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略) 信用评价结果更新,原招标文件:
3 | 信用分 | 5分 | 经安徽省住建厅同意, (略) 试点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运用。 (略) (略) 《关 (略) 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投标人企业信用分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得满分 5 分,每 5分一档,每降低一档扣减 0.5 分, 投标人信用分低于 20 分的此项不得分。举例示意:如 55分≤信用分<60分,此项得 4.5 分;以此类推。 备注:1、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查不到该企业信用分,本项按零分记取。 2、投标人没有信用分的,本项按零分记取。 3、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分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
现修改为:
3 | 信用分 | 5分 | 经安徽省住建厅同意, (略) 试点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运用。 (略) (略) 《关 (略) 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投标人企业信用分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得满分 5 分,每 5分一档,每降低一档扣减 0.5 分,投标人信用分低于 20 分的此项不得分。举例示意:如 55分≤信用分<60分,此项得 4.5 分;以此类推。 备注:1、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评标现 (略) (略) “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查询的结果为准。因系统数据更新耗时,个别企业已在《关 (略) 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中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但未在“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显示的,仍采用《关 (略) 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中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系统中查询到信用评价结果的,以“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没有信用分或通过上述渠道查不到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结果按零分记取。 3、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
此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县汊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来安县汊 (略) 9号
联 系 人:张康叶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 (略)
地 址:来安 (略) 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芮
联系方式:0550-*、*、*
2024年12月4日
- 提交申请来安县汊河镇人民政府业务提交2024/12/04 12:43:350天3小时28分55秒
- 服务系统通过2024/12/04 15:46:450天3小时4分1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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