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高速 (略) (湖北 (略) (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子公司)已承接2023年交投专项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根据项目进展,现决定对2023年专项工程路面预防性养护超韧磨耗层施工进行遴选。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
高开公司十堰片区、襄随片区、江汉片区、随岳片区、楚天片区2023年专项工程路面预防性养护超韧磨耗层施工项目。
2.2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2023年专项工程路面预防性养护超韧磨耗层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7月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遴选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至2024年4月30日,主要集中在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从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 (略) 高速 (略) 协作资源库GK-5(预防性养护)准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 (略) 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3.5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 (略) 高速 (略) 协作单位管理办法》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注:适用于未设置目标考核基金项目)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选)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6月22日 9时至2023年6月25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到湖北 (略) ( (略) 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10楼报名获取遴选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63.com 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8日10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 (略) ( (略) 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10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 (略) 网站(http://**)、 (略) 高速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遴 选 人: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邮 编:*
联 系 人:褚女士
电 话:027-*
联 系 人: 柯先生
电 话: *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