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10月8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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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000吨(略)烯-马来酸酐共聚物(EMA)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苏瑞 (略) | 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主要建设1套1000吨/年(略)烯-马来酸酐共聚物(EMA)生产装置,同步实施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8007.(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0.24%。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废气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废水、树脂脱附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1#污 (略) 理后接管至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 (略) 理并进行70%回用,经人工湿地净化后的30%达标尾水通过深海排放。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接管至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综合治 (略) 理并进行70%回用,30%达标尾水通过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鼓泡废气、过滤废气、干燥废气、除焦废气、脱轻废气、精馏废气、(略)酸(略)酯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树脂吸附脱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废气、包装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略)酮洗釜尾气、(略)酮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吸收”处理,尾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除焦残渣、脱轻残液、精馏残液、回收釜残液、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沾有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生 (略) 理污泥、废布袋、质检废液等收集后须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 (略) 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