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 重庆国际 (略) 长寿8500Nm3/h空分装置资产租赁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 (略) 站(http://**)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协议】方式出租,并确定其为承租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类型 | 机器设备、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权 | 设备型号 | 8500Nm3/h空分制氧装置 | |||||||||
房屋及土地 建筑面积 | 房屋:*平方米 土地:*平方米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坐落位置 | (略) 长寿经济开发区齐心大道25号 | ||||||||||||
标的简介 | 长寿制氧站8500Nm3/h空分制氧装置一套(包括后备系统),由四川 (略) 于2010年开始修建,并于2011年4月份开始试运行,2020年5月停用。整套制氧系统主要包括厂房、自洁式空气过滤器、空气压缩机组、空气预冷系统、分子筛纯化系统、增压透平膨胀机组、分馏塔系统等设施。氧气主要通过管道直接输送到重庆国际 (略) 长寿分公司各生产线池窑,进行辅助燃烧。 房屋为空压机房、水泵房、配电室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面积按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为*平方米。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重庆国际 (略)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657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何欢 | 联系电话 | *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 ||||||||||||
特别提示 | 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现场踏勘时请做好防护措施。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 (略) (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出租方出租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公用设施服务,其中电、水费用按出租方实际转供量、价结算。电、水供量由双方每个自然月月初5号以前对上一个月的数据进行抄表确认。各项计量装置的维护、检定工作由双方同意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来承担,也可以双方协商。 四、承租方进场前须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 ||||||||||||
承租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具有专业从事工业气体、危化品生产销售等资质,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意向承租(受让)方当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按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出 租 条 件 | 挂牌价格 | 15,000,000元/年(最终成交价以意向承租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挂牌价格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承租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 500,000元 | ||||||||||||
租赁用途 | 生产 | ||||||||||||
租赁期限 | 12个月 | ||||||||||||
免 租 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 ||||||||||||
履 约 条 件 | 一、合同签订:在确定承租方【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组织对出租资产中的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达到使用要求后,双方按本公告“交易条件”为基础签订《租赁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本公告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本公告交易条件。 二、价款支付: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其余每月初由出租方就设备租赁费用和相关的公共设施服务费用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承租方按时在每个日历月10号内全额支付到期款项和所欠出租方的款项。 三、标的交接:自承租方付清首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标的现状与承租方交接,并向承租方开具启用通知,按启用通知中启用时间的当月起,开始计算租赁费用。 四、出租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和使用标的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卫生、绿化、治安、供暖、垃圾清运等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行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并承担日常维护费用。 (四)为优化设备的运行方式,承租方可以对设备进行性能提升和改造,并承担技改费用。 (五)承租方应自启用时间起,为设备投保相应保险,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由不可抗力(详见《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出租方、承租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六、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负责承担所租赁设备设施及房屋的维修费用,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设备设施及房屋相关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在租赁期限内,为更好地发挥设备效能,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监管要求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可以对其进行改动、拆卸或添加附件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严禁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不得更改租赁用途,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对租赁资产恢复原状。确实无法恢复的,应对出租方进行补偿。 八、在《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承租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以适租状态向出租方返还标的后,出租方在【30】日内按实际金额无息向承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租赁合同》(附件下载)。 | ||||||||||||
交易服务费 | 承租方应于收到云交所出具的《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 (略) 站(www.cynee.net)完成线上报名手续。 二、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一)现场提交的,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提交; (二)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请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三、纸质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详见附件下载);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
材料邮寄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0871- *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截止时间 | 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 | ||||||||||||
保证金结算账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保证金金额 | |||||||||
云 (略) | 招商银行 (略) 支行 | * | 1,000,000元 | ||||||||||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项目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项目保证金”。 特别提示:汇款人须与报名人为同一人,不允许代付及以现金缴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将影响报名人的承租资格确认,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 | |||||||||||||
处置方式 |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 (略) 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 (略) 无息返还。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四、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实际情况与公告所载如有差异,租金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即时通讯、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 (略)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祥云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女士 | 咨询电话 | 08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