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各供应商:
本采购项目ZJZC-(2017)公字第142号 (略) 救护车采购现做如下变更:
1、去除P31页中呼吸机参数中的“★” 符号;
2、P10页 17.2条改为:投标文件外包装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请勿在 * 日 (略) 时间上午9:30(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本项目其他事宜不变,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通知不符合的,以本次通知内容为准,给各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单位联系人:姚享利 电话: ***
项目负责人:冷 玲 电话: ***
(略) 市公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