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略) 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21号)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我单位于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日,对你单位2019至2021年 (略) 生活垃圾处理费经营成本实施了成本监审。现予以公开。
一、成本审核情况
本次成本审核,主要对甘孜州强盛 (略) 泸定分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生活垃圾处理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泸定县垃圾处理项目的机械清扫车、洒水冲洗车共有11辆,其中六辆系泸定环卫局拨付使用(无固定资产拨付使用文件)。垃圾处理站1座,系泸定环卫项目中标后,泸定环卫局拨付使用(无固定资产拨付使用文件)。本次审计重点对生产经营成本中各环节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抽查测试,调整了跨期及不合理的各项成本、费用。
二、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的原则,按照实地审核方法,经核 (略) 生活垃圾处理费2019年总成本为540.42万元,单位成本为149.48元/吨;2020年总成本为670.92万元,单位成本为184.59元/吨;2021年总成本为892.12万元,单位成本为246.57元/吨。综合核定总成本为1,924.13万元,单位定价成本为193.55元/吨。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