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外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
最高限价: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
采购需求: (略) 在财政税收、行政管理、劳动人事、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行政行为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服务期限: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服务费按年支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价材料提交
报价材料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主办律师律师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盖单位公章并密封送(寄)达)。
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工作日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
提交地点:金秀瑶族自 (略) 办公室(金秀瑶族自治县金 (略) 126号),联系人:李主任,电话:077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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