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清城区源潭镇美丽圩镇(高桥片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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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清城区源潭镇美丽圩镇(高桥片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 | ||
性质 | 澄清 |
城区源潭镇美丽圩镇(高桥片区)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EPC): 设计、施工
澄清公告(01号)
潜在投标人:
广东 (略) (略) 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清城区源潭镇美丽圩镇(高桥片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分)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1)条款 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标准 | ||
2.2.3(1) | 资信标评分标准(20分) | 设计项目组人员配置(12分) | 1.拟派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2.拟派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2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3.拟派的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2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4.拟派的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2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注: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同一人员提供不同证书按最高得分项计算分值。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 |
施工企业业绩(3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2000 (略) 政类工程业绩的,提供一个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部分、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反映造价的,则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项目获奖(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承接的项目获奖情况进行评分: (略) 级或以上奖项的,每个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 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企业奖项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 |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结束时间更正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更正为:2024年3月30日17时30分;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评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
注:除以上内容作出修正、澄清,其他内容不变。若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略) 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日期:2024年3月25日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澄清公告(01号)清城区源潭镇美丽圩镇(高桥片区)建设项目(一期)EPC(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