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芜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运营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
(略) 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5:15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3-* | ||
采购单位 | (略) 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66号政务文化中心D242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芜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运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芜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运营服务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专人运维“芜湖发布”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相关人员具备新闻采编从业资格;2. (略) 委宣传部、 (略) 信办要求,配合做好全年各项主题宣传引导、政务服务等, (略) 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3.原则上,微信公众号、微博每天保持更新。遇到重大应急、宣传等方面工作需及时加推;4.开发固定原创栏目,每周固定时间推送,提升传播效果;5.及时优化调整“芜湖发布”微信公众号版面视觉效果;6.提升“芜湖发布”粉丝量和“芜湖发布”在全省政务新媒体中的排名位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 (略) 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舆论监督工作的要求的通知》第十二条要求,符合本项目的建设要求的实施单位为芜湖传媒中心。同时芜湖传媒中 (略) 广电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承建方。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满足“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条件,该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广电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龙湖新城南4号楼第五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刘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6号政务文化中心D242
联系电话:0553-*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投诉受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8号A4座913室
联系电话:055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