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挖掘机处置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10:18:40
受浠水县河道堤防管理局委托,我公司拟定对海华轮式75LW-8型挖掘机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海华轮式75LW-8型挖掘机一台,起拍价*元;
注:报名登记时,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3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 (略) 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上午11:00时前,在浠水县河道堤防局(该局位于兰溪)院内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上午11: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 (略) 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1.该拍卖标的购于2020年8月,购置后一直闲置未使用;
2.拍卖标的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2日内付清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买受人交清拍卖标的款2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受领拍卖标的;未按约定时间交清拍卖标的款或未按约定时间按委托人指定地点受领拍卖标的,委托人将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4.拍卖标的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移交后,本公司扣除拍卖佣金后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保证金;
6.该拍卖标的自移交完成之时起,该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到买受人,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方及拍卖人无关;
7.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 (略) 一楼
公司电话:0713-*
咨询电话:*(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3万元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6228 4816 2817 0978 677
浠水县河道堤防管理局
(略)
二○二三年九月一日
- 审核人:王胜
- 审核时间:2023-09-01 10:19:24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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