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临江市苇沙河镇大松树村“百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34号
(略) 苇沙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苇沙河镇大松树村“百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苇政请〔2023〕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本项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 (略)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经研究,原 (略) (略) 苇沙河镇大松树村“百村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苇沙河镇大松树村“百村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苇沙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略) 苇沙河镇大松树村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规模为大松树村建设污水管道长5152米,路面改造沥青混凝土26250平方米,碎石道路改造长 21000平方米,移动公厕1处、移动垃圾桶100个以及其他配套工程。
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路面改造沥青混凝土26250平方米,路面改造碎石路面21000平方米,交安设施1项。
2、大松树村公共厕所、垃圾清运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提升:大松树村一社移动式公共厕所1个32平方米,移动式垃圾桶100个。购置垃圾清运购机一台。
3、大松树村污水管网工程:污水管道DN300长5152米,检查井85个,化粪池4处。
五、建设年限
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190.6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苇沙河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开展下一步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 (略) 苇沙河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苇沙河镇人民政府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苇沙河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 (略) 苇沙河镇大松树村“百村提升”工程项目政策咨询的函>的复函》(临自然资函〔2023〕44号)。
(六)本项目必须到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住建规划、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办理正式手续,要严格按照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的要求进行建设。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