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百合镇325国道旁扶贫楼招标公告
(略) 百合镇财政所定于2024年11月22日 9时3 (略) 百合镇府首层会议室对百合镇325国道旁扶贫楼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约 490.00 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坐落: (略) 百合镇325国道旁扶贫楼
3、出租的起止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9年11月30日止
4、交易底价:人民币4000元/月
5、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超过两年的,从第三年起,每月租金在前一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6%。
6、租金收取方式: 按合同约定方式
7、竞投保证金:人民币*元
8、合同履行保证金:人民币*元
9、资产使用范围:合法经营,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项目。
10、项目详细描述: (略) 百合镇325国道旁扶贫楼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领取竞投资料
竞投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 (略) 百合镇财政所领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缴纳竞投保证金。
1、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11月22 (略) 百合镇财政所缴纳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使用转账方式的,必须将款项一 (略) 百合镇财政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名称: (略) 百合镇财政所,开户银行: (略) 农商银行厚山支行,账号:*45。保证金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竞投保证金 。
2、要求:中标后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3、竞投人竞投不成功,无违约行为的,竞投保证金在交易会后30日内无息退回。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投人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提交虚假资料竞投的;②有串通投标或行贿招投标相关人员行为的;③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④中标后不及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⑤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竞投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招标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招标竞投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的,招标人可向该竞投人追索。
五、竞投报名
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11月22日前提交以下 (略) 百合镇财政所确认竞投资格。提交的相关资料须签名、加按指纹或盖公章,所有文件的签名必须一致,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须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缴纳凭证。
3、报价确认书。竞投人在报名阶段以递增报价的方式依次签订《报价确认书》, (略) 百合镇财政所公示标的最新报价,对该标的其后报价的须高于公示的最新报价(首位报价的可参照底价报价,其后报价的以最新报价加上标的加价幅度之和报价)。本次竞投报名阶段加价幅度:100元/次。
六、合格竞投人请于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竞投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进入交易会场,如竞投人无法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竞投的,必须通过书面方式委托他人参加竞投(委托人只能委托1名代理人参加竞投,被委托人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参加竞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竞价权利,并不影响交易结果,其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投人交易当日需携带如下资料:(1)法人(自然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竞投保证金缴纳凭证;(3)报价确认书。
七、交易方式:(1)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竞投人有效报名并报价的,该标的必须通过现场竞价交易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竞投起拍价为竞投人于报名阶段签订《报价确认书》出具的最高报价。竞价应价按照规定的幅度整数倍递增,并不得撤回;(2)现场竞价开始后,所有竞投人都没有应价(报价)的,交易标的直接根据《报价确认书》出具的最高报价确定受让人;(3)若标的只有一位竞投人报名竞投,并签订有效《报价确认书》的,该标的以其有效报价成为价格确定受让人。
八、在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2 (略) 百合镇财政所签订合同,竞投人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交易,其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补充说明
1、竞投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竞投人一经参与竞投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本公告全部内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竞投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告,不得阻挠其他竞投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投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凡发现竞买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2、本次招标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投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竞投人在招标标的物交付时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3、本公告对出让方案及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介绍等内容,仅供竞投人参考。标的移交以公告展示时现状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其基本情况。
4、投标单位到场人员必须遵守投标会场内公共秩序,不得反悔,中标人未按约定签订相关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
联系地址: (略) 百合镇财政所
(略) 百合镇财政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