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值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9
兰州兰石集团 (略) 关于拟处置库存物资 (略) 场价值评估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 (略) 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资发产权〔2020〕139号)文件精神,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要求, (略) 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提升监管效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照《 (略)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发〔2020〕115号)规定,按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要求进行执行。
按照《兰州兰石集团 (略) 执行董事会议纪要〔2021〕3号》安排,拟对公司库存物资及运输设备等资产进行处置,现已完成该部分资产的价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评估资产情况
评估对象为兰州兰石集团 (略) 的库存物资及 (略) 场价值;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具体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及低值易耗品和纯电动轻型厢式货车、小型专用客车及旅居车等。
二、评估结果
(一)评估目的:因兰州兰石集团 (略) 拟处置资产事宜,需对兰州兰石集团 (略) 的库存物资及运输设备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三)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
(四)评估方法: (略) 场法。
(五)评估结论:因公司后期资产处置需要,评估价值选择不公示。
(六)评估报告: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29日使用有效。
三、公示时间及受理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6日
(二)受理部门:兰州兰石集团 (略) 综合管理部
(三)联系电话: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