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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镇北堡镇酒庄及民宿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西夏区镇北堡镇酒庄及民宿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西审服批发*号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建设资 (略)
西夏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第34次会议精神执行执行,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涵盖10座规划建设的酒庄和两个民宿区。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e250输配水主管2460m,De200供水管道7250m,De160供水管道245m,砌筑钢筋混凝土矩形水表井13座,钢筋混凝土给水阀门井20个,泄洪沟渠道铺砌810,以及排气井排泥井等。
2.2建设地点: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镇苏路以西,振兴路以东区域。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09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
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 (略)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 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1日12时00分至2023年07月19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
活动。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按照宁发改法规*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另行通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 址: (略) 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
联系人:田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江融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公寓二号楼1015室
联 系 人:仲佳荣
电 话:0951-*190
西夏区镇北堡镇酒庄及民宿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西夏区镇北堡镇酒庄及民宿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西审服批发*号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建设资 (略)
西夏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第34次会议精神执行执行,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涵盖10座规划建设的酒庄和两个民宿区。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e250输配水主管2460m,De200供水管道7250m,De160供水管道245m,砌筑钢筋混凝土矩形水表井13座,钢筋混凝土给水阀门井20个,泄洪沟渠道铺砌810,以及排气井排泥井等。
2.2建设地点: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镇苏路以西,振兴路以东区域。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09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
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 (略)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 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1日12时00分至2023年07月19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
活动。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按照宁发改法规*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另行通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 址: (略) 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
联系人:田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江融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公寓二号楼1015室
联 系 人:仲佳荣
电 话:0951-*190